为减轻城乡居民过敏性鼻炎、“两病”的就医负担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,对鄂尔多斯市参保人员相关费用报销政策做以下规定和调整:
一、过敏性鼻炎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报销范围
保障范围:
患过敏性鼻炎(包括其他慢性鼻炎)的参保城乡居民。
待遇标准:
不设起付线,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按70%报销,年度封顶线元。
备案管理:
需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凭诊断备案,备案后实行直接结算。
二、城乡居民“两病”门诊用药报销待遇调整
保障范围:
患高血压、糖尿病的参保城乡居民。
待遇标准:
不设起付线,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按70%报销,年度封顶线元。
说明:
备案管理参照以前规定执行。
三、城乡居民产前检查、生育医疗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
保障范围:
发生了产前检查费用、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。
待遇标准:
不设定起付线,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据实支付,与年度住院报销共享封顶线。
编辑
宋丹丹
制作
宋丹丹
原标题:《过敏性鼻炎、“两病”及产前检查、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最新规定!》